电脑量刑只不过是法官办案的辅助工具
    最近,关于山东某基层法院“电脑量刑”的“旧闻”(因为这是两年前的新闻)再次成为评论的热点。其实没有人会真正相信,法官会直接依据电脑的计算结论作出判决,司法程序会变得如同工业生产流水线一样:这端输入案件事实,那边吐出裁判结果。在我看来,就像账房先生手中的算盘一样,电脑量刑只不过是法官办案的辅助工具,利用电脑的数据计算和信息管理功能,帮助法官完成一些繁杂的事务性工作,或者根据法官预设的条件,进行一些数据检索分析,得出一些可供参照的结论。
很显然,“电脑量刑”只不过法院工作流程信息化的一次尝试,这其中并没有一丁点所谓“人工智能”的意思,而在客观上,以目前的软硬件技术水平,用来与人下几盘象棋的电脑都得使用价值不菲、每秒能计算几百亿次的超级计算机,倘若真的可以开发出能够“代人断案”的电脑,这其中的投入和成本恐怕也绝非哪一个基层法院所能承受得起的。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电脑量刑”的说法除了会给人以一定的想象空间之外,并没有什么神秘色彩,并且这绝非人工智能,更不可能代替法官履行审判职能。而令人莫名其妙的是,多数关于此事的评论却都以“电脑与人脑的优劣对比”作为前提,都在假定“电脑量獭笨梢允股笈泄膛懦ü俚闹鞴酆枚衲酥了痉ǜ艿母扇拧?
我承认,如果哪一天,我们能够生产出如同科幻电影里一样具有甚至超过人类思维能力的完美电脑或者机器人,眼下的这些讨论还颇有些意义,但是现在,以及可以想象的未来,这种前提与假设并不存在。至少在司法领域,电脑与人脑的功能并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的可比性,当然,法官也需要使用电脑,但毫无疑问,电脑是电脑,人脑是人脑,前者是工具,后者才是履行审判职能的真正、唯一并且不可替换的主体。
然而,尽管关于“电脑量刑”的评论都带有很强的科幻色彩,更像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但是在这场其实并不科学的幻想之中,我们的法院以及法官再一次被幻想成“万恶之源、众祸之首”,所有现实存在的问题和所谓司法腐败的现状都被归咎于法官的错误,人们对于法官的信任竟然已经比不上一台幻想之中的“神奇电脑”。
我认为,这是足以令每个人都惊出一身冷汗的结论——如果我们不再相信法官、相信司法体制,而宁愿依靠电脑、依靠程式命令去解决纷争,司法还会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吗?法律还能否创造秩序与和谐?法治的理想还会有实现的可能吗?司法今天面临的这种尴尬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们又该如何塑造并不断强化人们对于司法以及法官的信任?是不是将怨气统统发泄到法官身上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这其中,有很多需要司法者深刻思考并努力加以解决的问题,但显然这还远远不够,或者说,问题的根本以及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司法体制之外,在于整个社会对于法治以及如何实现法治的理解与认识。
现实的司法与法官并非完美,除了空乏的指责之外,我们还需要更为理性、客观和富有建设性的批评和建议,而关于“电脑量刑”以及其他司法问题的很多评论更多的只是某种情绪化的宣泄,我认为,这种宣泄除了给司法带来更多的伤害和破坏之外,并无益处。 (作者 周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