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际象棋棋手以及办理单位注册办理说明

2006-04-20 23:06:00 阅读:3820

  新浪体育讯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凡是参加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团体、个人)、联赛(甲级队、乙级队比赛)和全国体育大会的运动员必须要求注册,并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汇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同时要求运动员参加相关比赛时出具注册证书,否则不许参赛。

  一、办理单位审核:

  (一)凡是省体育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可以直接填表注册。

  (二)经各省级体育局、行业体协及省一级协会批准认定的单位具有注册资格(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批准认定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商、税务、民政等)颁发的有效许可证件,并得到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的认可;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足以保证所辖棋手参加全国三大赛事的经费;

  4、至少拥有4名(含4名)以上的注册棋手,以该棋手和该单位签订的协议为依据。

  凡具备上述条件而尚未获得注册资格的单位,均可向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日期为每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三)被批准注册的单位,每年注册时需提交给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本年度在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商、税务、民政等)颁发的有效许可证件年审的复印件。

  二、注册时间和费用:

  (一)注册单位每年必须在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之内持有效的代表资格协议到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为所辖棋手办理注册或确认手续。

  (二)注册费用是每年每位运动员交20元。

  三、运动员注册要求:

  (一)凡注册运动员必须按照总局要求规范填写《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该协议书可在各省体育局某处索取或国家体育总局网下载。首次注册须出示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内容包括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曾用名等)。

  (二)运动员参加体育总局批准的全国比赛必须代表一个注册单位。一名棋手在同一个注册年度之内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注册单位进行注册。

  (三)棋手与注册单位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期限为2至9年。

  (四)各省市之间,商借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报名时,将商借协议(内容是:协议条款、商借棋手签字和双方商借单位盖章,见附件1)交到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来源:新浪体育 电脑版
搜索:国际象棋 返回:资讯列表|中体象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