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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
现将《2005年全国国际象棋城市少年锦标赛(团体)》的规程发给你们,请各省市体育局通知相关单位,遵照执行并积极组织参加比赛。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章
二○○五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棋牌中心 国际象棋 通知
抄送:青岛市体育局,各相关棋院及有单位
附件:1
2005年全国国际象棋城市少年
锦标赛(团体)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棋类运动管理中心
青岛市体育总会
青岛市国际象棋协会
青伟国际象棋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2005年10月1日至7日
四、竞赛地点:青岛市举行
五、竞赛项目:国际象棋城市少年团体赛
六、参加单位: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及各棋院、棋社、棋协、棋校、棋牌俱乐部等单位。
七、竞赛办法:
(一) 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
(二) 参赛棋手户口所在地必须是同一城市,每个城市可报参赛队若干支。
(三) 参赛队员年龄(1990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四) 比赛采用台次制,上场队员男5名,女1名(按等级顺序排位)。
(五)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国际象棋竞赛手册》规则执行。
(六) 用时为每方60分钟,每步加30秒。
(七) 采用瑞士制,赛9—11轮电脑编排。
(八)参赛棋手给予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业余等级分计算。
(九)根据《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试行)》,参赛棋手可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十)每队团体名次按场分计算,破同分:如果出现两队或两队以上成绩相同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区分名次:1、场分;2、局分;3、胜局分;4、直胜;5、台次分(每胜1局第1台:5分;第2台:4分;第3台:3分;第4台:2分;第5台:1分);6、第1台加赛5分钟快棋两局,抽签决定先后手,分先进行;7、抽签。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编排人选及部分裁判员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派任。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精干原则选派。
(二)仲裁: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为中国国际象棋协会1人,承办单位1人,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中选3人。
九、录取名次:
(一) 每队团体录取前八名
(二) 冠军队可代表中国参加世界奥林匹克少年团体赛。
(三) 晋升等级称号要按照《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试行)》的条例中,按计算团体赛(台次制)表的内容进行申报相应的等级称号。
十、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棋手于10月1日报到(需交户口薄复印件,如虚报年龄则取消比赛资格。
(二)报名单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寄出后名单如有变动,需经大会批准变动,手续费50元/人。报名单须在2005年8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按弃权处理),寄往:
1、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80号 邮编:100061
电话:010-51029156 刘英
2、青岛市国际象棋协会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德平路3号 邮编:266012
电话:0532-83911811 0532-84083444
传真:0532-83660444
联系人:李克生 王青伟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赛会负责竞赛、裁判、宣传、接待、奖励等费用。
(三)各队食宿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20 元。
十二、其它事宜:
(一) 各参赛棋手需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交大会审验。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