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全国国际象棋城市少年锦标赛(团体)竞赛规程

2005-08-09 11:44:00 阅读:2266

  点击下载报名表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

  现将《2005年全国国际象棋城市少年锦标赛(团体)》的规程发给你们,请各省市体育局通知相关单位,遵照执行并积极组织参加比赛。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章

  二○○五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棋牌中心 国际象棋 通知

  抄送:青岛市体育局,各相关棋院及有单位

  附件:1

  2005年全国国际象棋城市少年

  锦标赛(团体)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棋类运动管理中心

  青岛市体育总会

  青岛市国际象棋协会

  青伟国际象棋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2005年10月1日至7日

  四、竞赛地点:青岛市举行

  五、竞赛项目:国际象棋城市少年团体赛

  六、参加单位: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及各棋院、棋社、棋协、棋校、棋牌俱乐部等单位。

  七、竞赛办法:

  (一) 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

  (二) 参赛棋手户口所在地必须是同一城市,每个城市可报参赛队若干支。

  (三) 参赛队员年龄(1990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四) 比赛采用台次制,上场队员男5名,女1名(按等级顺序排位)。

  (五)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国际象棋竞赛手册》规则执行。

  (六) 用时为每方60分钟,每步加30秒。

  (七) 采用瑞士制,赛9—11轮电脑编排。

  (八)参赛棋手给予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业余等级分计算。

  (九)根据《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试行)》,参赛棋手可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十)每队团体名次按场分计算,破同分:如果出现两队或两队以上成绩相同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区分名次:1、场分;2、局分;3、胜局分;4、直胜;5、台次分(每胜1局第1台:5分;第2台:4分;第3台:3分;第4台:2分;第5台:1分);6、第1台加赛5分钟快棋两局,抽签决定先后手,分先进行;7、抽签。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编排人选及部分裁判员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派任。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精干原则选派。

  (二)仲裁: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为中国国际象棋协会1人,承办单位1人,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中选3人。

  九、录取名次:

  (一) 每队团体录取前八名

  (二) 冠军队可代表中国参加世界奥林匹克少年团体赛。

  (三) 晋升等级称号要按照《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试行)》的条例中,按计算团体赛(台次制)表的内容进行申报相应的等级称号。

  十、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棋手于10月1日报到(需交户口薄复印件,如虚报年龄则取消比赛资格。

  (二)报名单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寄出后名单如有变动,需经大会批准变动,手续费50元/人。报名单须在2005年8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按弃权处理),寄往:

  1、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80号 邮编:100061

  电话:010-51029156 刘英

  2、青岛市国际象棋协会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德平路3号 邮编:266012 

  电话:0532-83911811 0532-84083444

  传真:0532-83660444

  联系人:李克生 王青伟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赛会负责竞赛、裁判、宣传、接待、奖励等费用。

  (三)各队食宿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20 元。

  十二、其它事宜:

  (一) 各参赛棋手需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交大会审验。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来源:新浪体育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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