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汕头市第四届棋王赛补充规定
一、比赛时间:2011年12月10至11日。
1、上午8:10分开始进场,8:30比赛。
2、下午14:15分开始进场,14:30比赛。
二、时限规定:
1.每轮比赛双方共用一个小时二十分钟,裁判有权根据棋局进程选择放置计时钟,超时者判负。
2.迟到时限:自裁判长宣布比赛,逾15分钟未到场者,按弃权判负,连续两轮弃权选手则可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比赛期间家长请按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休息,不得随意进入赛场或干扰比赛进行。
四、参赛选手对比赛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工作人员或当值裁判员提出,由裁判长进行处理或裁决。
五、奖励方法:各单项棋共设个人三个等级进行奖励。具体录取方法如下:
一、各棋种各组别先取可获奖人数:1、参赛人数大于27人的组别,录取24名;2、人数少于28人的,取总人数的80%;
二、在可获奖人数中再分配一二三等奖三个奖级:1、一等奖取可获奖人数的1/3;2、二等奖:取可获奖人数的1/3;3、三等奖:一二等奖录取后剩下的可获奖人数。以上录取人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计,不足一人的按1人计。
每项棋男女前三名奖励金、银、铜牌。
六、比赛注意事项
一、比赛办法:根据参赛人数,各组别比赛采用(7至9轮)电脑积分编排和单循环制。各组别具体轮次赛前公布。
二、时限规定:
1、比赛时限:比赛开始40分钟尚未结束的参赛选手,由裁判员放钟限时每方各2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裁判员还可以视情况在比赛过程中随时放钟。
2.自然限着:采用40回合规则。
三、每轮比赛结束后,负方棋手需在胜方记分卡上签名确认,和、胜方不用签名。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比赛时间表
日 期 |
参 赛 组 别 |
比 赛 轮 次 |
比 赛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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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根据各组别的轮次按表参赛 |
第一、二轮 |
08:30—12:00 |
第三、四、五轮 |
14:30—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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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八轮 |
08:30—12:00 | |
第九轮、颁奖 |
14:30—18:00 |
比赛地点:汕头市龙眼路106号金龙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