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威凯杯全国冠军赛暨象棋一级棋士赛竞赛规程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6月16日18:35  新浪体育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北京威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办单位:北京威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2011年7月20-24日
四、比赛地点:中国棋院(二楼大厅)
五、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
1.男子、女子一级棋士(一级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2.男子、女子棋协大师均可报名参赛。
3.2011年上半年女子等级分在2250以上(含2250)的女子棋手可报名参加男子组比赛。
七、比赛方法:
1.采用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2.男子组比赛采用九轮积分编排制。
3.女子组比赛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方法和轮次。
4.比赛记分办法为:胜局记2分,和局双方各记1分,负局记0分。
5.时限:双方基本用时6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
八、奖励办法:
1.男子组取前8名,女子组取前4名,给予奖励。
冠 军:男子8000元 女子5000元
亚 军:男子5000元 女子3000元
季 军:男子3000元 女子1500元
第四名:男子 1500元 女子1000元
第五名:男子 1000元
第六名:男子 800元
第七名:男子 500元
第八名:男子 500元
2.在男子组棋手不少于30人,女子组棋手不少于20人的情况下,获得冠军,同时胜率达到76%以上(含76%)可获得象棋大师(运动健将)称号。
3.男子组前6名和女子组前3名,分别取得2011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的参赛资格。
九、参赛办法:
1.参赛棋手每人需交报名费100元。
2.参赛棋手旅费和食宿费用自理。
3.协会建议酒店:
交通饭店:标准间住宿费每天180元
商务间住宿费每天200元
联系电话:010-67196288
010-67196233
请于7月5日前预定房间。
如家连锁酒店:联系电话:010-67060200
请提前10天预定。
十、报名和报到办法:
1.报名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和一级运动员证书、棋协大师证书复印件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逾期报名无效。
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电话:010-87559133
传真:010-87559133
联系人:李 鹏
2.报到日期、地点:2011年7月19日18:00前
中国棋院二层201室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6月16日18:35  新浪体育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北京威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办单位:北京威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2011年7月20-24日
四、比赛地点:中国棋院(二楼大厅)
五、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
1.男子、女子一级棋士(一级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2.男子、女子棋协大师均可报名参赛。
3.2011年上半年女子等级分在2250以上(含2250)的女子棋手可报名参加男子组比赛。
七、比赛方法:
1.采用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2.男子组比赛采用九轮积分编排制。
3.女子组比赛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方法和轮次。
4.比赛记分办法为:胜局记2分,和局双方各记1分,负局记0分。
5.时限:双方基本用时6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
八、奖励办法:
1.男子组取前8名,女子组取前4名,给予奖励。
冠 军:男子8000元 女子5000元
亚 军:男子5000元 女子3000元
季 军:男子3000元 女子1500元
第四名:男子 1500元 女子1000元
第五名:男子 1000元
第六名:男子 800元
第七名:男子 500元
第八名:男子 500元
2.在男子组棋手不少于30人,女子组棋手不少于20人的情况下,获得冠军,同时胜率达到76%以上(含76%)可获得象棋大师(运动健将)称号。
3.男子组前6名和女子组前3名,分别取得2011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的参赛资格。
九、参赛办法:
1.参赛棋手每人需交报名费100元。
2.参赛棋手旅费和食宿费用自理。
3.协会建议酒店:
交通饭店:标准间住宿费每天180元
商务间住宿费每天200元
联系电话:010-67196288
010-67196233
请于7月5日前预定房间。
如家连锁酒店:联系电话:010-67060200
请提前10天预定。
十、报名和报到办法:
1.报名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和一级运动员证书、棋协大师证书复印件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逾期报名无效。
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电话:010-87559133
传真:010-87559133
联系人:李 鹏
2.报到日期、地点:2011年7月19日18:00前
中国棋院二层201室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