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1-05-17 20:14:00 阅读:6411

2011年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棋类协会、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宁波市象棋协会

  三、竞赛日期

  2011年8月2日-8日

  四、竞赛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行业体协和经中国象棋协会审核批准的参赛单位。

  六、竞赛项目

  男、女少年个人赛。

  七、参赛资格

  (一)每单位须报领队、教练各1人。

  (二)男、女组各分4个组别:

  16岁(甲组,1995年1月1日以后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14岁(乙组,1997年1月1日以后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丙组,1999年1月1日以后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10岁(丁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2010年全国少年锦标赛男、女各组前三名棋手,可以报名参加高一个年龄组的比赛,报名时须出示成绩复印件。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

  (三)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九、录取名次

  (一)男、女各组均录取前八名。

  (二)获得相应成绩的各组棋手可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三)14岁、16岁组男女冠军,可获得参加2011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资格。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2011年6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和出生证明或户口复印件分别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政编码:100061)和宁波市象棋协会(宁波市三支街46号宁波市象棋协会,邮编:315010,联系人:应民光,联系电话:13566565561,电话 (传真):0574-87245220)。同时,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961193950@qq.com。

  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表须加盖有资格报名参赛的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三)参赛棋手到达赛区报到时,出示由当地体育局颁发的专业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业余棋手技术等级证书的棋手,每人交报名费100元。无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棋手,每人交报名费150元。

  (四)报名时请各参赛单位须将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准确的填写棋手姓名、出生年月日和参赛组别。

  报名后请于7月10日-15日在中国棋院在线网(http://www.chinaqiyuan.com)核对报名结果。

  (五)领队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率队与会。

  (六)各参赛单位于开赛前一天到赛会报到。提前报到人员不享受大会食宿收费标准。

  (七)报到地点:待定。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遴选裁判长、副裁判长、部分仲裁和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原则,遴选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审核。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经费、器材

  (一)一切费用自理,食宿费用标准待定。

  (二)棋子、棋盘和棋钟须按中国象棋协会比赛器材标准的要求备齐,赛前由裁判长检查确认。

  十三、其他

  (一)全体参赛人员的食宿须接受大会统一安排。

  (二)每位参赛棋手可有一名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享受赛会食宿标准,超编人员不享受赛会食宿费用标准。

  (三)参赛棋手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证明,未购买保险的棋手须在赛区购买保险后,再办理报到手续。

  (四)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定于开赛前一晚19:00召开,各报名参赛单位须由领队或教练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组委会召开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点击下载:2011年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报名表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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