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省象棋锦标赛竞赛细则

2010-07-22 00:18:00 阅读:3225

2010年广东省象棋锦标赛竞赛细则

一、比赛日期、时间:2010年7月24日——7月28日比赛,7月24日至27日上午9时开赛,下午15时开赛,7月28日上午8时30分开赛。
二、比赛办法:
1、执行1999年版《象棋竞赛规则》。各组别均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9轮(视报名情况个别组别或减少轮数)。
2、每轮比赛以电脑编排为准。
3、用时,a:成年组每方基本用时1小时,每走一着加20秒,双方须记录着法。b:少年各组每方1小时包干或采用中途放钟后时间包干的办法,不须记录着法。c:每轮迟到15分钟作该轮弃权,凡累计弃权两轮不再安排比赛。
4、同单位棋手不回避配对比赛。
5、当出现理论公认的例和局面(防守方没有防守难度的),裁判可判和。
6、自然限着计算50个回合,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8着。
7、在同一局棋中出现违反行棋规定,成年组的直接判负;少年组的第一次记犯规,第二次判负。
8、在比赛当中出现任何的技术问题应由棋手及时提出并由裁判解决,过后提出不再受理。
9、每局比赛结束,由裁判登记成绩并由负方签名确认。
10、名次区分:a、个人名次,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比较:对手分、累进分、胜局,如仍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名次,高者列前。b、少年团体成绩计算按规程规定办法。
三、赛场纪律:
a、禁止吸烟,打手机(含响铃)。
b、除比赛棋手、大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赛场。
四、未尽事宜由裁判组酌情处理。

      大会竞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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