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省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0-06-08 22:37:00 阅读:3716

2010年广东省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0年8月11--15日;
地点:潮州市。
二、参赛单位:
    各市及所属县(区)、学校、俱乐部、棋校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
三、竞赛项目:
男子14、12、10、9、8、7、6岁组;
女子14、12、10、8、6岁组。
四、参加办法:
    (一)各市所有组别合计(同市不同报名单位)报名人数不超出100人,承办市不超过150人;各参赛队参赛人数8人以上(含8人),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年龄规定:
14岁组必须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2岁组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0岁组必须是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9岁组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8岁组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7岁组必须是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6岁组必须是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报到时请携带年龄和户籍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异地户口须持有当地一年以上的学籍证明,并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凡参加过全国或省一级比赛的运动员,若所报年龄有异,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颁布的围棋规则。
(二)比赛进行9轮积分编排赛,每天上下午各赛一场,每方60分钟包干用时(视情况中途放计时钟)。
六、计分办法:
在个人赛的基础上计算团体排名。
(一)各年龄组团体:
共设5个组:6岁组、7-8岁组、9-10岁组、12岁组、14岁组,以报名队为单位,每组取成绩最好的2男1女(7-8岁组和9-10岁组每组各一人,其余组别二男一女)。个人名次第一得8分、第二得7分……第八得1分,没有名次队员不计算年龄组团体成绩。3人名次分之和高者列前,如相同,则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不足3人的队,不计算该组团体名次。
(二)总团体名次的计算方法:
以地级市为单位(所有报名单位统一计算),在个人赛成绩的基础上产生团体名次,(个人名次第一得8分、第二得7分……第八得1分,没有名次队员不计算总团体成绩),每个年龄组只计算2男1女(7-8岁组和9-10岁组每组各一人),总分高者列前,如相同则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以此类推。不报足5个年龄组别的市,不计算总团体成绩。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
(一)各组个人赛录取前八名。
(二)各年龄组团体前三名和总团体前八名,颁发奖杯。
(三)获得名次的棋手可申请中国围棋协会业余段位,段位标准另行公布。
(四)港澳籍参赛棋手,可获相应奖励(不占广东省奖励名额)。
八、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必须冠上地级市名称(如广州XXXX棋院队或深圳XXXX小学队),否则不计总团体成绩。要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在7月20日前网上报名,逾期报名和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另缴手续费50元。
   (二)各参赛单位的人员请在8月10日报到。晚上20:00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会后进行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
九、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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