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0-06-05 02:01:00 阅读:3480

2010年广西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西体育局 广西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梧州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广西象棋协会 梧州市象棋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2010年7月15日至18日在梧州市举行。
五、参赛资格:各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各行业组成的象棋代表队。
六、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团体赛、个人赛、不受年龄、性别限制。团体赛每队限报棋手4人,不足4人不计算团体成绩;
(二)青少年组个人赛,不受性别限制,年龄必须是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棋手。分为两组:即:1、小学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中学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近制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成年组比赛进行11轮,青少年组比赛9轮;
(三)每局单方包干50分钟,双方计着数,超时判负;
(四)采用队员总分制进行比赛,分别计算团体、个人成绩。
个人名次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累进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方法区分;如不能区分,则加赛10分钟快棋,直至分出名次。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成年组团体录取前6名,授予锦旗和颁发奖金;
(二)成年组个人录取前8名,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
(三)青少年组个人录取前8名,授予证书。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请各队接到通知于赛前将报名表寄:南宁市星光大道3-3号(欧亚梦都7楼)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联系人:黄波   电话电话(兼传真):0771-4800922,13036889480,邮编:530031  
(二)报到
请各队于2010年7月14日到梧州市国土资源局会议室(银湖南路2号)报到(晚上8点整进行抽签)。
十、经费
(一)成年组团体赛每队报名费300元,只参加个人赛的报名费为80元,青少年个人报名费为30元;
(二)各参赛棋手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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