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首届南宁象棋国际邀请赛竞赛规程

2009-08-14 16:30:00 阅读:4231

首届南宁象棋国际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南宁市人民政府 
二、指导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三、承办单位: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体育总会、广西象棋协会 
四、协办单位: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  
五、比赛项目:公开团体赛、公开个人赛 
六、比赛时间:2009年9月5日至10日 
七、比赛地点:中国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大明山景兴山庄 
八、参加办法: 
1、邀请国家和地区: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日本、韩国,欧美、南非、亚太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华台北;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南宁市各1个队; 
2、每队可报领队1名,运动员2名,运动员性别、年龄、等级不限; 
九、比赛办法: 
1、执行《亚洲象棋比赛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具体轮次视报名情况确定。团体赛、个人赛一次进行,如只有1名运动员参赛,不计团体名次; 
3、用时:使用棋钟,每方用时9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 
十、决定名次办法和奖励: 
1、计分:胜方2分,负方0分,和局双方各得1分; 
2、个人名次不并列,以个人积分排列个人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1)对手分; (2)胜局;(3)后手胜局;(4)先手胜局; (5)犯规次数。仍不能区分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3、以个人名次分之和决定团体名次,少者列前。分数相同,则以最高名次区分;
4、公开团体奖励前6名,公开个人奖励前8名,前3名发给奖杯,其余名次发给奖牌;
5、所有参加者均发给纪念品。 
十一、经费: 
1、境外往返交通费由各境外代表队自理; 
2、各代表队比赛期间食宿费、市内交通费(从机场、火车站到宾馆)由大会负责; 
3、旅游费用:在南宁市内游览费用由大会负责,市外旅游费用自理。 
十二、报名和报到: 
1、请于2009年8月2日前把报名表报至中国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0-8号奥体宾馆八楼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报名联系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0-8号奥体宾馆八楼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邮编530021,联系人:杨毅斌,手机:086-13877131100,传真:086-771-2851480,电子邮箱:guanpeizhongxin@126.com;
2、比赛报到时间和地点:请于2009年9月5日到中国广西南宁奥体宾馆服务总台报到,报到稍事休息后搭乘组委会车辆前往赛场,请提前告知抵达南宁的航班、车次,以便接机接站; 
3、2009年9月5日20:30举行技术会议,请各队教练参加,6日19:00举行欢迎酒会,10日18:30举行颁奖酒会,请各队全体人员参加;
4、2009年9月11日离会。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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