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茅山杯”全国象棋冠军邀请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句容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句容市旅游局、文化局,茅山管委会,句容市棋类协会
三、协办单位:江苏棋院
四、比赛时间:2009年5月16日至20日
五、比赛地点:江苏省句容市曙光国际大酒店
六、参赛资格: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男子冠军获得者。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按等级分排列),取前三名;第二阶段,同名次决赛(采用一局制,先后走临时抽签);
(三)比赛用时:
1.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基本用时:每方45分钟,每步棋加20秒;
2.加赛快棋用时:
(1)每方1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
(2)超快棋每方5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3)超快棋包干,红方5分钟,黑方4分钟,和棋黑胜。
(四)计分方法:胜3分,和1分,负0分。
(五)运动员不作记录;
八、录取名次:
第一阶段根据个人积分排列名次,如积分相等则依次按小分、胜局、直胜、后手胜局、犯规比较,如再无法区分,则加赛快棋。
第二阶段同名次决赛,如果和棋,则加赛快棋,先后手临时抽签。
九、经费:棋手旅费(飞机或火车)、比赛期间食宿费均由大会负担。
十、报名与报到:
1.报名办法:请参赛棋手于2009年4月30日前分别将报名单传真至中国象棋协会,电话、传真:010-87559133,联系人:郭莉萍、李鹏;江苏棋院,电话:025-86608792,传真:025-51888635,联系人:徐天红、言穆江。
2.报到:请参赛棋手于5月15日14点前到江苏棋院报到。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