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象棋等级赛竞赛规程

2008-03-30 15:02:00 阅读:7724

2008年全国象棋等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慈溪市体育局、慈溪市体育总会、
慈溪市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慈溪市洁达纳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慈溪市第三实验小学、慈溪市金山宾馆
四、竞赛时间: 2008年5月23日至29日
五、竞赛项目:男、女个人比赛
六、参赛资格:
(一)未获得象棋大师资格的选手;
(二)象棋各个等级棋手及爱好者。
七、参赛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棋手应身体健康,适合此项运动;
(二)参赛棋手自由报名,报名费100元;
(三)参赛棋手务必于2008年5月10日前将报名费寄至:浙江省慈溪市乌山路255号工人文化宫一楼南区弈友俱乐部  黄周平  邮编:315300,手机:13806640953(黄周平)、0574—63818950 将报名单传真至:0574—63818950或发E-mail至:heyuan_0323@163.com, (何媛);或 E-mail: wjn3752wzw@163.com(阿南师傅);
    (四)参赛棋手于5月22日18:00时前报到,赴赛区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五)报到地点:
男子组:浙江省慈溪市金山宾馆(浒山街道慈甬路23号0574---63915555)
女子组:浙江省慈溪市大桥宾馆(浒山街道团圈支路16弄18号0574----63894888)。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7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男、女组均根据参赛人数确定比赛办法;
(三)比赛时限:每方基本用时60分钟,每走一步加20秒,超时作负;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男子组录取前12名;女子组录取前8名。
男、女个人冠军如得分率达到或超过76%授予象棋大师称号。
(二)男子组前12名和女子组前8名将获得参加本年度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乙组的比赛资格。
(三)奖金的分配原则:
男子组:
第1名10000元       第2名5000元
第3名3000元        第4-6名 1000元
第7-12名600元
女子组:
第1名5000元        第2名3000元
第3名1000元        第4-8名600元
十、经费:
(一)参赛选手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每人每天食宿费12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
(注:为保证比赛正常进行,参赛选手必须在大会食宿,否则不予报名参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在中国象棋协会。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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