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大地杯”中国象棋公开赛规程

2008-01-08 12:06:00 阅读:6915

广西北流市新圩镇第四届“大地杯”中国象棋公开赛规程

一 比赛时间:2008年2月14日-2月18日(初8至初12)
二 比赛地点:广西北流市新圩镇园艺场开发区
三 报名:
1 报名资格:不限区域,欢迎全国各地象棋爱好者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均有一份纪念品。
2 报名电话:玉林市文博棋院 0775-2831013 陈建昌 13307758071
四 奖励前十六名:第一名20000元,第二名15000元,第三名10000元,第四名7000元,第五名5000元,第六名3000元,第七名2000元,第八名1000元,第九名500元,第十名400元,第十一名300元,第十二名200元,13到16名100元。
五 签到时间地点:参赛选手住宿费用自理,为统一管理,外地棋手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地点。(2星级酒店)30元一天(人)。2007年2月14日在玉林电力大厦签到,报名费(100元)。专车接送,住离赛场有12公里左右。
六 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统一戴证参赛,工作。
七 本比赛执行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八 采用积分编排制。(暂定赛11轮,具体视报名人数决定轮次) 
九 比赛自然和棋限着为50回合,有效打将为6着。1个小时包干制(双方共用时2小时)超时判负。
十 请参赛棋手按时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判弃权负。迟到时间从棋手保留时间中扣除。
十一 和棋争议原则上要求实战解决,棋手保留用时不足三分钟时裁判不受理单方和棋申请,严格执行实战解决自然和谐限着规定。
十二 赛场采用屏蔽,并用探测狗,监考大师探测,一发现作假,取消成绩,通报并禁赛
十三 比赛时关闭手机及一切通讯工具,比赛时接听手机者直接判负。比赛中,同一轮次被判违例,犯规达三次者本轮次棋局判负。
十四 未尽事宜届时通知。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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