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富海鸿杯”闽台菲象棋团体赛竞赛规程

2013-09-09 07:51:00 阅读:3644

            2013年“富海鸿杯”闽台菲象棋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晋江富海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晋江市象棋协会

三、比赛日期:2013919日(农历八月十五)星期四至922日(农历八月十  七)星期六

四、比赛地点:福建省福建省晋江市路虎汽车销售公司,晋江市和平南路

五、邀请参赛:菲律宾队、中华台北队、福州市队、厦门市队、漳州市队、龙岩市队、南平市队、宁德市队、莆田市队、福清市队、石狮市队、晋江富海鸿队。

六、运动员资格:身份证和户口(护照)应和所在地区相符。
七、竞赛办法: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2. 团体赛,每队三名运动员,可再报一名替补兼教练。

          3. 比赛限时办法:每轮棋每方40分钟用时包干,每步加5秒,超 时判负。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第一名:12000元   第二名:8000

第三名:6000元    第四名:4000

第五名:3000元   第六名:2500

第七名至第十二名:  1800元 

奖金合计:46300

九、食宿交通:

1、来回交通费、食宿各参赛队自理。

2、海外运动员食宿由组委会负责。

十、时间安排:

1、农历八月十六日(919):

开幕式:上午830—900

第一轮:上午900---1130

第二轮:下午1400—15:30

第三轮:下午1600---1730

第四轮:晚上19:30---21:00

2、农历八月十七日(920):

第五轮:上午900---1130

第六轮:下午1400—15:30

第七轮:下午1600---1730

第八轮:晚上19:30---21:00

3、农历八月十八日(921 ):

第九轮:上午900---1130

第十轮:下午1400—15:30

第十一轮:下午1600---1730

庆祝晚餐、发奖仪式:晚上19:00 

十一、补充规定及成绩计算

1、比赛限时办法:每轮棋每方45分钟用时包干,每步加5秒,超时判负。比赛开始即行开钟,迟15分钟该轮判负。运动员必须做好记录并核对无误。

2、规则中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六十回合自然限着改为五十回合自然限着。双方都没有吃过一个棋子,判和棋(如需实行限步运动员必须报请裁判员、由裁判监督实施执行限步比赛)

3、成绩计算:每轮比赛胜者得小分2分、负者得0分、和各得小分1分;每队三名运动员小分之和大者得场分2分,小者得场分0分,平者各得场分1分;成绩依次以场分、小分、互相之间的胜负、违例次数计算名次。

4、比赛时如接手机,直接判负。

有以下行为者将被组委会列为不再受欢迎对象:

1、作弊。

2、买棋卖棋。

3、严重违反赛场纪律。

4、无故放弃比赛。

 

2013年“富海鸿”闽台菲中国象棋团体赛

顾问:许宏程、庄天怀、黄继聪、许鹏飞、王云进、丁永辉、施伟群、庄卫东

主任:赖建新

副主任:吴仁义、王经团、吴耀达

委员: 叶丰满、陈育民、吴宣勇、吴文义、吴焕新、蔡加胜、林志怀

海外代表团:菲律宾:中华台北:

办事机构:

一、竞赛裁判组:裁判长:叶丰满  裁判员:蔡加胜、吴焕新、林志怀

二、对外联络组:王经团、吴耀达

三、新闻报道组:吴仁义、吴焕新

四、网上信息发布组:林志怀、叶丰满

五、场地后勤组:陈育民、蔡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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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报道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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