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富海鸿杯”闽台菲象棋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晋江富海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晋江市象棋协会
三、比赛日期:2013年9月19日(农历八月十五)星期四至9月22日(农历八月十 七)星期六
四、比赛地点:福建省福建省晋江市路虎汽车销售公司,晋江市和平南路
五、邀请参赛:菲律宾队、中华台北队、福州市队、厦门市队、漳州市队、龙岩市队、南平市队、宁德市队、莆田市队、福清市队、石狮市队、晋江富海鸿队。
六、运动员资格:身份证和户口(护照)应和所在地区相符。
七、竞赛办法: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2. 团体赛,每队三名运动员,可再报一名替补兼教练。
3. 比赛限时办法:每轮棋每方40分钟用时包干,每步加5秒,超 时判负。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第一名:12000元 第二名:8000元
第三名:6000元 第四名:4000元
第五名:3000元 第六名:2500元
第七名至第十二名: 1800元 。
奖金合计:46300元
九、食宿交通:
1、来回交通费、食宿各参赛队自理。
2、海外运动员食宿由组委会负责。
十、时间安排:
1、农历八月十六日(
开幕式:上午8:30—9:00
第一轮:上午9:00---11:30
第二轮:下午14:00—15:30
第三轮:下午16:00---17:30
第四轮:晚上19:30---21:00
2、农历八月十七日(
第五轮:上午9:00---11:30
第六轮:下午14:00—15:30
第七轮:下午16:00---17:30
第八轮:晚上19:30---21:00
3、农历八月十八日(
第九轮:上午9:00---11:30
第十轮:下午14:00—15:30
第十一轮:下午16:00---17:30
庆祝晚餐、发奖仪式:晚上19:00
十一、补充规定及成绩计算
1、比赛限时办法:每轮棋每方45分钟用时包干,每步加5秒,超时判负。比赛开始即行开钟,迟15分钟该轮判负。运动员必须做好记录并核对无误。
2、规则中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六十回合自然限着”改为“五十回合自然限着”。双方都没有吃过一个棋子,判和棋(如需实行限步运动员必须报请裁判员、由裁判监督实施执行限步比赛)
3、成绩计算:每轮比赛胜者得小分2分、负者得0分、和各得小分1分;每队三名运动员小分之和大者得场分2分,小者得场分0分,平者各得场分1分;成绩依次以场分、小分、互相之间的胜负、违例次数计算名次。
4、比赛时如接手机,直接判负。
有以下行为者将被组委会列为不再受欢迎对象:
1、作弊。
2、买棋卖棋。
3、严重违反赛场纪律。
4、无故放弃比赛。
2013年“富海鸿”闽台菲中国象棋团体赛
顾问:许宏程、庄天怀、黄继聪、许鹏飞、王云进、丁永辉、施伟群、庄卫东
主任:赖建新
副主任:吴仁义、王经团、吴耀达
委员: 叶丰满、陈育民、吴宣勇、吴文义、吴焕新、蔡加胜、林志怀
海外代表团:菲律宾:中华台北:
办事机构:
一、竞赛裁判组:裁判长:叶丰满 裁判员:蔡加胜、吴焕新、林志怀
二、对外联络组:王经团、吴耀达
三、新闻报道组:吴仁义、吴焕新
四、网上信息发布组:林志怀、叶丰满
五、场地后勤组:陈育民、蔡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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