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东佳杯”中国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2012-04-14 19:22:00 阅读:3598

 

一、     主办单位

平顶山市体育总会

中共鲁山县委宣传部

平顶山市象棋协会

鲁山县总工会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鲁山县民政局

二、     冠名赞助单位

河南省东佳实业有限公司

三、     承办单位

鲁山县象棋协会

四、     协办单位

鲁山县豆哥庆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     比赛时间

2012年4月27日—29日

六、     比赛地点

河南省鲁山县东佳公园

七、     参赛对象

凡身心健康的国内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八、     比赛项目

     1、团体赛

     2、个人赛

九、     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由电脑进行编排,共赛九轮,两个比赛项目的成绩一次性同时决出。

     3、比赛采用2、1、0记分制,即每局胜方记2分、负方记0分、平局双方各记1分。

     4、在同一对局中若出现违犯行棋规则者(如马走田、士走直线等),第一次记违例一次,第二次判负。

     5、自然限着按40回合执行,需一方提出裁判才能受理,提出方打将的着数最多记十着。

     6、决定个人名次的方法按顺序依次为:

      (1)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对手分高者名次列前。

      (3)中间分高者名次列前。

      (4)累进分高者名次列前。

      (5)胜局多者名次列前。

      (6)犯规次数少者名次列前。

      (7)抽签决定名次。

     7、决定团体名次的方法按顺序依次为:

      (1)同队三人积分之和高的队团体名次列前。

      (2)个人最好名次列前的队团体名次列前。

     8、在正常情况下劣势方无法取胜的前提下,优势方可以随时向裁判提和,劣势方不得拒绝。 

     9、同队选手不需回避。

    10、单方用时60分钟,超时作负。

十、     优胜名次的录取及奖励办法

1、取得团体前八名的代表队将获得相应的荣誉奖励。

2、取得个人前十六名的棋手将获得现金及荣誉奖励,

奖金标准设置如下: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2500元

第三名:1500元

第四名:1000元

第五名:800元

第六名:600元

第七名:500元

第八名:400元

第九至十二名:每人300元

第十三至十六名:每人200元

十一、    报名、报到办法

1、即日起开始报名,2012年4月26日18:00为截止时间。

2、参加团体赛的代表队需报三名棋手,仅参加个人赛的棋手可以自由报名。

3、参赛费收取办法:

(1)参加团体赛的代表队每队需缴纳团体和个人参赛费共280元,仅参加个人赛的棋手每人需缴纳参赛费60元。

(2)象棋特级大师和国家大师(凭有效证件)免交参赛费,另可获得一定数额的食宿补贴。

(3)平顶山市象棋协会会员和鲁山籍棋手如能完成全部比赛,组委会将退还其参赛费50%。

 4、联系办法:

王建光:13781842294

潘建刚:15516066111

  5、参赛人员须于2012年4月26日18:00前到鲁山县东佳公园报到。

  6、乘车路线:

        参赛人员乘车到达鲁山县火车站或汽车站后,请打电话与潘建刚(15516066111)联系,组委会将安排专人接待。

十二、              参赛人员的个人费用均自理。

十三、              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伤、病均与主办方无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赛人员个人承担。

十四、              上述内容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十五、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网友 lushanly 供稿)

来源:原创 作者:lushanly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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