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杯环渤海省市象棋精英赛竞赛规程

2007-08-19 14:19:00 阅读:4276

"天津南开杯"环渤海省市象棋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南开区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体育局 天津市象棋协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8月17日至19日在天津体育宾馆(天津市体育中心旁)。

四、竞赛项目:
团体赛、个人赛
 
五、邀请参赛单位:
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大连市、青岛市

六、参赛加法:
1、以上各省、市各派一队,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一人,运动员四人。
2、天津市和天津市南开区各报一队。
3、男、女运动员需一级棋士以上水平,专业、业余均可。

七、报名:

  名队请于8月1日至5日将报名表寄(或电传)至天津市体育局群体处(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8号)邮编:300051

   联系人:曹玉萍  传真/电话:(022)23314212
           任建章  电话:(022)24325156 13602076868

八、报到:

  各队请于8月17日中午12时前到天津体育宾馆报到,并将来津和返程日期、车次提前通知我们,以便接站和订票,20日离会。

九、竞赛办法:

1、采用积分编排制
2、团体名次以个人赛成绩计算

十、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1999年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十一、参赛经费:

  主办单位负责比赛期间领队、队员的食宿费、往返火车费(硬卧)及其它费用。超编人员全费处理。

十二、奖励:

    团体赛奖励前六名,颁发奖杯、奖金;个人赛奖励前十二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

十三、特邀特级大师刘殿中担任仲裁委员会主任并组织现场网上讲棋。

十四、运动员往返途中、比赛期间注意安全,如发生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象棋协会
                                           2007年7月10日 


“天津南开杯”环渤海省市象棋精英赛竞赛细则

1、运动员迟到10分钟弃权。
2、比赛办法: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七轮(计算团体成绩)。
3、本队队员之间只对弈一次,最后一轮不对弈。
4、抽签决定运动员顺序号,首轮首尾对弈、小号先行。
5、自然限着50着。
6、计时办法:
   计时记录,每方45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时30秒,超时判负。
7、名次确定:
   (1)个人名次:按规则如不能区分,依次比较前一轮大分、对手分、胜局、犯规。
   (2)团体名次:累计四名队员名次之和(团体分),团体分少者列前,如相等,比较两队四名队员得分之和,再相等,比较两队个人最好名次。

“天津南开杯”环渤海省市象棋精英赛补充规定

1、参赛队员及有关人员凭相关证件进入赛场。
2、保持赛场安静,赛场严禁吸烟。
3、比赛开始后关闭手机。
4、凡记录不完整。提出50回合自然限着、三个循环反复等有关条款不予受理。
5、凡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有关问题,需在比赛后2小时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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