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北省青少年中国象棋锦标赛比赛规程

2007-08-07 16:14:00 阅读:3985

2007年湖北省青少年中国象棋锦标赛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三、日期和地点:2007年10月2、3日举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单位:各市、州及各中国象棋培训单位。
  五、竞赛项目及分组:设个人赛和团体赛。 1、高中组:高中在校学生。 2、初中组:初中在校学生。 3、小学组:小学在校学生。 4、幼儿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2、男女同组比赛,但分别计算名次。
  七、竞赛办法: 1、采用最新《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2、分组进行七至九轮积分编排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各组均录取个人前八名,另录取女子前三名(可重复获奖),颁发获奖证书。
 2、团体名次:高中组录取前三名,其它各组均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3、个人名次的录取以积分高低,分别录取各组名次,如积分相同,依次比较对手分、胜局数、抽签。
 4、团体名次的录取:高中组按该队3名队员名次和计算,其它组按该队男子3名,女子1名的最好名次和计算,数小列前,名次和相同则按该队最好个人名次依次区分,仍无法区分时则抽签决定。
 5、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团体)。
 6、获奖选手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等级证书,并可申报国家等级运动员。
  九、报名和报到:各单位必须按统一下发的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统一由电脑打印),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9月10日前(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分别报送省体育局棋牌管理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5号,邮编:430071,传真:027-87320017)和协办单位(待定)。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报名费:60元/人,参赛期间,食宿自理。
  十、裁判员:裁判长、副裁判长由棋牌中心指派,裁判员从持有二级以上中国象棋裁员证书的裁判中选派。
  十一、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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