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第三届中小学生棋类比赛规程

2007-06-29 13:18:00 阅读:3955

浙江省象山县第三届中小学生棋类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象山县教育局   象山县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象山县棋类协会
三、比赛时间:7月12日—14日
四、比赛地点:文峰学校
五、竞赛项目:
团体赛:象棋团体   围棋团体   国际象棋团体。
个人赛:男子象棋   男子围棋   男子国际象棋  
  女子象棋   女子围棋   女子国际象棋
六、竞赛分组:
  1、高中组
  2、初中组
  3、小学组
  4、小学低龄(1年级—3年级)
七、参赛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单位每棋种可报领队或教练一名,限男、女运动员各3—4名;人数不足或中途退出比赛的不计团体成绩,只计个人名次;
    2、每个运动员限报一种棋类;
    3、报名单上报后,参赛运动员及项目不得更改;
    4、凡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有是正式在籍、在册的学生。
八、参赛办法:
    1、象棋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版象棋竞赛规则》;
    2、围棋执行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
    3、国际象棋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1版国际象棋竞赛规则》;
    4、根据报名人数确定7—11轮的积分编排制比赛或大循环比赛;
    5、象棋比赛、国际象棋比赛实行40分钟公共用时制,围棋比赛实行60分钟公共用时制,若公共用时用完,则双方各10分钟包干,超时作负。
九、名次录取
   1、高中组团体录取前三名,报名不足三队的则减一录取;
   2、初中组、小学组团体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12队的,取6名;若不足6队的减一录取;
   3、高中组个人名单项录取前六名,报名不足六名的则减一录取;
   4、初中组、小学组个人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八名的则减一录取;
   5、团体名次按全体成绩最好的男、女各三名运动员个人积分之和计算,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个人名次,优者列前;
   6、小学低龄(1年级—3年级)不计团体、个人名次,只记录成绩,优胜者推荐参加市级少儿比赛。
十、奖励办法:
   1、获得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团体名次的运动队发给奖牌;
   2、获得小学组、初中组个人单项前八名和高中组个人单项前六名的运动员发给证书和奖品;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发给奖牌。
十一、报名日期:
   1、各单位必须于6月24日前将报名单报送象山县棋类协会;
   2、地址:象山县丹城起春路71弄8(二楼县棋类协会);
   3、棋协联系办公电话:65739457      联系人:仇孝楠
   4、县教育局联系电话:13586890055 联系人:励全国
十二、经费:参赛各队住宿、伙食、旅差等费用自理。
十三、其他未尽事项,请及时与县教育局、县棋类协会联系。
十四、定于6月25日上午9:00在教研中心召开领队(教练会议)。
                 象山教育局、象山体育局、象山县棋类协会
                 2007年6月21日

附:浙江省象山县第三届中小学生棋类比赛裁判组名单
 
总   裁   判  长:魏立人        
副总裁判长兼编排:仇孝楠        副总裁判长:钱回声
象    棋裁判长:袁一峰
        裁 判 员:吕国民  蒋吉军  王振江  王玉蓉  白长生  史松林  屈剑峰  贺军  俞敏娜  潘雪扬 潘琴红
围    棋裁判长:包  俭  
裁 判 员:王文策  钱  刚  吴广文  黄文广  郭建军  俞贵勇  贾  瑜
国际象棋裁判长: 林志利
裁判员: 周志成  赖林华  杨根苗  王阿法  郑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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