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香港公开中国象棋个人赛规程

2009-09-07 07:51:00 阅读:2930

   2009年全香港公开中国象棋个人赛规程
  (一)宗旨:提倡正当文娱康乐活动、推广中国象棋。
  (二)参赛资格:凡本港居民均可参加。
  (三)报名办法:填妥报名表格,请传真、邮寄、电邮或交予本会,并于第一轮当日缴交报名费120元(香港象棋总会会员100元)及按金100元,凡顺利完成赛事者,均可在最后一轮退回按金。
   (四)报名日期:由即日起至2009年9月10日。即场报名将不会受理。
   (五)报名地点:香港象棋总会;
九龙油麻地新填地街249-253号宏昌商业中心4字楼E,F室;
电话: 2771 3751传真:3013 8769 ;电子邮址:hkcca189@yahoo.com.hk电子网页: http://www.hkcca.org.hk/。
  (六)赛制:分甲、乙组及女子组。
比赛将以九轮积分循环制进行(女子组将视乎参加人数而定),每轮胜局得局分1分,和局得局分0.5分,部份台次须记录着法,连续漏记四着(两回合)或以上,经裁判确定后,判违例一次,并须马上用自己时间补抄,每局违例四次则该局判负。
  (七)比赛日期:
2009年9月13日(日)下午二时至十一时(甲.乙组);
2009年9月17日(四)下午七时至十一时(甲.乙组);
2009年9月19日(六)下午七时至十一时(甲.乙组);
2009年9月27日(日)下午二时至十一时(甲.乙组);
2009年10月10日(六)下午七时至十一时(甲.乙组);
2009年10月11日(日)下午二时至十一时(甲.乙组及女子组)。
   (八)比赛地点:保安道体育馆(深水埗保安道325至329号保安道市政大厦2至3楼) 。
   (九)迟到:请参赛者依时出赛,迟到马上计时,逾时三十分钟作负。
  (十)奖励:甲组:冠军6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2000元、殿军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300元、第八名200元。
乙组:冠军800元、亚军500元、季军300元、殿军200元。
女子组:冠军500元、亚军300元、季军200元、殿军100元。 (所有奖金由香港象棋总会提供。)
此外,甲组八强、乙组及女子组四强皆可获赠奖座乙份,乙组八强可获得甲组资格,甲组排名最后百份之二十的棋手将会丧失甲组资格。自2002年个人赛起,凡香港甲组棋手,如连续两届缺席甲组赛事,将会丧失甲组资格。香港象棋特级大师及香港象棋大师不受此限。
   (十一)索取表格:可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各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香港象棋总会索取表格,或于互联网下载表格。
   (十二)本章程如有未尽善事宜,得由本会随时修订公布。
来源:香港象棋总会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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