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2007-06-05 12:27:00 阅读:6450

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07年8月14—18日,在惠州市惠东县举行。
二、参赛单位:
    各市及所属县(区)、学校、俱乐部、棋校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
三、参加办法:
    (一)各市所有组别合计(同市不同报名单位)报名人数不超出20人;各参赛队参赛人数8人以上(含8人),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年龄规定:
    男子15岁组、女子15岁组(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12岁组、女子12岁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10岁组、女子10岁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9岁组、女子9岁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8岁组、女子8岁组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7岁组、女子7岁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6岁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组别设个人赛和总团体赛。
(三)报到时请携带年龄证明材料(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凡参加过全国或省一级比赛的运动员,若所报年龄有异,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原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则在报到时办理,否则不予参赛。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九轮积分编排; 
(二)每方75分钟包干用时;
(三)低龄组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的办法。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
  (一)获团体前六名,个人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二)团体成绩计算办法:团体赛以地级市为单位,以各市参赛选手的个人名次为基础计算(每组每单位最多计算三人)。分值分别为: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将各市代表队获得前八名以上名次的选手所得分数相加,计算团体分数,分数高者成绩列前。如分数相同,再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以此类推。
六、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使用统一报名表(附件一)及床位预定表格填好,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必须使用A4纸),于7月31日前一式两份分别寄到:广州市大通路28号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棋队联系人:宗永生;电话和传真:020-87351797;邮政编码:510100)。惠州市惠东县县城(平山)象棋路体育中心吕钦象棋馆(联系人:罗建明、姚文一电话:0752-8860552  13059560333   传真:8860554 ;邮政编码:516300)。
(二)逾期(以邮戳为准)报名和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另缴手续费50元。
    (三)各参赛单位的人员请于7月25日,到惠东县体育馆报到(交通指引见附件三),晚上8:00到吕钦象棋馆一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会后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
(四)报名表(附件1)必须用电脑输入文字,不得手写。
七、经费:
(一)参赛者须缴交80元报名费。
(二)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标准:① 三星级标准双人房80—100元/天/床;②三星级三人房(标准双人房加床)200—220元/天/间;其它双人、三人房(空调、配套卫生间)60—80元/天/床。 8岁组以下的少儿棋手可同家长合睡一铺,另加收20元/床(6岁组照顾免收) 。大会伙食50元/天/人(由于标准房间较紧,各队需在报名时将预定的房间数量及规格一并报上)。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补充规程、通知
附件:
1、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报名表 点击下载
2、象棋业余等级标准 点击下载

相关连接:本站2006年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专题 (在汕头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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